扯鈴教練魯紀賢涉共諜案 逃當替代役再被起訴
扯鈴教練魯紀賢捲入共諜案,臺北地檢署依涉嫌國安發等罪起訴魯等10人。檢方另查出,魯紀賢意圖避免擔任替代役,去年無故未於應徵期限5日內向收訓單位報到,涉嫌違替代役實施條例,北檢今偵結,依法提起公訴。
魯紀賢於2020年間,至大陸地區洽尋扯鈴商演活動,受中共情工人員吸收,中國大陸籍女子田曦以地下通匯等方式,接收中共資金至少570餘萬元,承租臺北市士林區某處房屋作爲發展組織的據點。
檢方查出,2022年4月起,魯紀賢涉嫌接觸、拉攏及吸收曾服役過的軍事單位士官兵,替國臺辦發展組織、伺機刺探及蒐集軍事情報。
檢方去年7、8月指揮調查局國安站搜索約談數名被告及證人,同年11月間偵結,依涉犯國家安全法起訴魯紀賢及郭書瑤胞弟郭伯廷等10名退、現役士官兵、民間人士。全案由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中。
北檢另查出,魯紀賢原本於2011年間接受徵兵檢查,經判定爲常備役體位,因繼續就學在學緩徵至2022年12月31日。依徵兵規則,魯應於去年5月23日前往臺北市的替代役中心集合報到。魯父於同月3日收受替代役徵集令,再轉交給兒子。
起訴指出,魯紀賢基於意圖避免替代役徵集,無故未於應徵期限5日內向收訓單位報到,導致無法完成替代役徵集。案件經臺北市政府函送,北檢今偵結,依涉嫌違反替代役實施條例起訴魯。
扯鈴教練魯紀賢。記者房荷庭/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