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判決別高興太早!孫楊翻案勝訴概率仍不樂觀

本站體育12月24日報道:

瑞士高等法院撤銷CAS對孫楊禁賽八年裁決的消息傳出後,很多人激動不已,認爲孫楊獲勝。其實不然,瑞士法院並沒有裁定孫楊勝訴,只是認定CAS仲裁主席的中立身份值得質疑,因此發回重審,也就是接下來決定孫楊命運的還是國際體育仲裁法庭,那麼問題來了,孫楊在CAS的二審有多大概率勝訴呢?

根據《瑞士聯邦國際私法》第190條第2款,當事人只有在下列情況纔可以對裁決提出異議:(1)仲裁員的指定或仲裁庭的組成不合規則;(2)錯誤接受或拒絕對案件行使管轄權;(3)超出當事人請求的範圍或未就當事人的請求裁決;(4)仲裁沒有體現平等原則,未維護當事人的權益;(5)裁決結果違背公共政策

而瑞士高等法院可以裁決案件,並能夠撤銷CAS做出的爭議裁決,如今瑞士法院撤銷CAS的裁決,是認定了“仲裁員的指定或仲裁庭的組成不合規則”,因此做出了發回重審的決定,但孫楊是否興奮劑違規,這個關鍵性問題還是交回到CAS手中

在孫楊案中控辯雙方爭議焦點是孫楊沒有接受藥檢是否違規,運動員逃避藥檢通常會使用這幾個理由:1.沒有得到公平的對待,藥檢受到干擾;2.無法確定檢測人員的授權和身份;3. 檢測人員在藥檢過程中存在過激行爲。

不過,CAS認爲孫楊案中不存在以上這幾種行爲。而對於判罰禁賽孫楊八年,CAS在發佈的孫楊案仲裁書中也是列出了判決根據。其中對於檢測人員資質是否有問題,CAS仲裁報告指出:“規則表明,出示FINA發給IDTM的授權書,以及興奮劑檢測官身份證明就沒問題,血檢官擁有執業證書,因此符合標準,尿檢人員建築工人的身份,也不會影響他的監督工作。”

除了認定三名檢測人員資質均符合條例,身爲建築工人並無影響檢測,CAS在報告中還指出孫楊主觀不想讓血液樣本離開 ,並在被反覆警告下砸了容器,“主動阻止血液樣本採集過程不是由興奮劑檢查官完成的,而是運動員完成的,或者是他的隨行成員主動提出的。根據現有證據,CAS仲裁小組認爲,最有可能的情況是運動員以及隨行人員打破了容器。樣品留在巴震監護下變得無關緊要了,因爲樣品已經無法進行有效測試。”

CAS仲裁報告並指出孫楊明知故犯、試圖推卸責任,“向孫楊警告了抗議檢查的嚴重後果,孫楊也很清楚,依舊堅持要興奮劑檢查官(DCO)將密封血樣歸還,並讓保安砸碎了血樣瓶,自己撕毀了興奮劑檢測表,其行爲已經是故意干擾檢測程序,一名運動員應自己擔責,而不能將責任推給別人。”

綜上所述,CAS在仲裁報告中認爲三名檢測人員資質沒有問題,而孫楊暴力抗檢的違規行爲成立,並且是第二次違反興奮劑規則,還當庭不認錯等等,做出了禁賽八年的處罰。

如今瑞士法院撤銷裁決,發回CAS重審,CAS沒有在第一時間表態,不過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表示會堅持立場,也就是依然要求CAS處罰孫楊。轉了一圈,案子又回到CAS,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和孫楊將再次對峙,只不過,CAS仲裁小組主席會換人了,而再審時CAS方面也會嚴格審查仲裁成員,避免出現問題。

而孫楊能否翻案,或者翻案概率多大,取決於能否拿出新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違反規則,也就是說拿出證據證明並非暴力抗檢,比如WADA的檢測人員資質存在問題等等,至於仲裁團主席的中立身份受到質疑,在再審時變得無足輕重了。

難度之大可想而知了,畢竟CAS的仲裁報告中在多個方面都做出迴應,並且非常肯定檢測人員資質不存在問題,因此,孫楊方面必須拿出更有力證據來推翻,如果還是上次聽證會上的辯解和證詞,翻案概率還是非常小。有數據統計,自CAS成立以來 翻案比率約爲7%,由於CAS做出了八年禁賽的處罰,這次還是CAS審,除非孫楊方面拿出非常給力的證據,不然的話,從現實出發,完全翻案的概率也不會超過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