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賣掉「車位停機車」遭管委會檢舉 車主怨:爲何不行

網友抱怨車子賣掉後,車位改停機車遭鄰居檢舉,納悶沒有影響到別人爲何不能停。(示意圖/中時資料照)

時下不少人爲了解決停車問題,買社區房子也會一起買車位,但車位能否停機車?卻引起爭議,就有一名網友抱怨表示,他車子賣掉後,把車位拿來停機車,卻遭到鄰居檢舉,社區管委員也告訴他車位不能停機車,不解的是,自己的車位停機車並未影響到別人,不知爲何不能停?此文引起網友不同看法。

一名網友日前在PTT八卦發文表示,他的朋友住在某社區大樓地下室有自己的車位,不過後來汽車賣,車位就改停放機車,沒想到卻遭到同棟住戶檢舉,後來管委會也要求不能停機車,可是,車位明明是朋友的,停機車又沒影響到別人,不明白爲何被檢舉,於是發文問鄉民私人汽車位到底可不可以停機車?」。

不少網友認爲「自己買的車位還要看人臉色,有夠哭的」、「建議只要車輛都可以停,畢竟自己買的車位,管委不可以管」、「車位他買的他想停就停」、「私人車位,停腳踏車別人也管不着吧」。

也有人說,要看產權是管委會還是私人的,或看社區的規定「我家管委會直接規定機車不能進停車場」、「如果有規定不得停機車,原則上就必須遵守」、「看規約,不是管委會說的算」、「當然要遵守社區規約啊」。

針對車位能否停機車的問題,新北市新店區某社區日前曾發生一起類似情況,該社區原來規定,地下停車場的汽車停車格不能停機車、單車違者罰款,一名住戶因被罰3萬1000元不服而提告,臺北地院審理後,以使用自己的「專有停車格」未超出停車格範圍,也沒違反其他住戶權益,不應受干涉,最後判該住戶勝訴,同時認定該社區「停車位只能停汽車的管理辦法」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