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投案港批臺無理取鬧 政院:若達條件可辦

陳同佳案港批臺設置障礙政院迴應了。(圖/政院提供)

港女命案犯嫌陳同佳遲未來臺投案,傳出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反批臺灣「製造障礙、無理取鬧」,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今天迴應,情緒性字眼無助受害者申張正義,香港既不辦,就臺灣來辦,但若要臺灣來辦,希望臺港雙方先談司法互助事,纔有陳嫌來臺的問題

丁怡銘說,港府諸多情緒性的字眼,對於爲受害港人伸張正義毫無助益;我方還是要重申,臺灣是主權獨立國家,有政府、有法治,本案是香港人殺香港人,人已經逃回香港,香港和臺灣都有管轄權,香港如果要辦,臺灣一定提供完整資訊給港府;香港既然不辦,臺灣來辦。

但丁怡銘也說,若要臺灣來辦,因本案涉及臺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行使,希望港府正視我國政府對於司法互助的要求,臺港雙方政府先談好相關事宜,纔有陳同佳來臺入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