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祥告贏陳沂酸他「肉體斂財」的官司。(圖/資料照)
記者林政平/臺北報導
「小豬」羅志祥2015年推出新輯,在臉書上表示想向公司爭取恢復「3張合照、5張抱抱」的活動,被主持人陳沂於臉書酸他「肉體斂財」,羅志祥透過經紀公司提告,在經歷一連串的訴訟後,臺北地院今判陳沂須賠償30萬,並在4大報頭版登報道歉。
對此,羅志祥的經紀公司表示:「羅志祥很感謝法院還給他該被尊重的人格;更開心的是:他一直強調希望遏止的網路霸凌,終於獲得正義!在網路霸凌甚囂塵上的時代,希望此個案可以喚起各界對於言論表達的正視,讓言論迴歸理性,而不是作爲傷人的工具;至於賠償的部分我們將全數捐給流浪動物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