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幫找駭客追錢 萬華貪警再騙2被害人26萬
萬華康定所林姓員警,以請駭客爲由,陸續向3民衆索討「處理費」。(本報資料照片)
萬華警分局康定所25歲林姓警員,因在外積欠百萬債務,日前獲知1名婦人被騙400多萬,竟暗中聯繫對方,聲稱可以找駭客追回部失,但需支付6萬元,事發後林被依貪污罪嫌送辦,另2大過免職,檢警認爲林應該騙過其他人,經持續追查,發現他2022年時,已透過類似手法騙過2名被害人,從中抽取26萬經手費,因「沒有效果」,林後來陸續還了9萬元。
25歲的林姓警員爲2018年特考班畢業,曾在桃園龜山分局服務,後轉調萬華分局康定路派出所,他因家庭問題,曾向銀行、民間公司借款200多萬,因無力償還被強制扣薪,經濟狀況十分拮据。
4月時林偶然獲知,有婦人被騙400多萬,竟設法私下聯絡被害人,與對方19日約在派出所碰面,因當事人有事,改由她的女兒出面。
林告知對方,他認識技術專精的駭客,可以協助找到犯嫌、追回被騙財物,但是要先收6萬元訂金,被害人女兒聽後半信半疑,最後將過程向萬華分局求證。
警方認爲林涉嫌利用職務之便貪污,22日約談林員,並在24日依法送辦,北檢偵訊後諭知林以5萬元交保,警方也立刻以兩大過將他免職。
檢警後續追查,發現林用類似手法已騙過2名被害人,並索取26萬處理費,另有1名女子借他20萬,但該女表示這是她與林的債務,不是詐騙所得,北檢持續依貪污罪偵辦中。
萬華分局強調風紀爲執法人員命脈,對違法犯紀同仁斷然汰除,遏止風紀弊端,案發後秉持「勿枉勿縱、絕不寬貸」原則,陸續查出林涉及的2起詐欺案件以維警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