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報告「鋼筋燒到裸露變形」:防火門遭竊擋不住濃煙

城中城大火調查報告出爐,一樓大批機車延燒,燒到水泥溶解、鋼筋都變形,多數防火門遺失或損毀,根本擋不住濃煙及高溫。(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城中城大火調查報告出爐,一樓大批機車延燒,燒到水泥溶解、鋼筋都變形,多數防火門遺失或損毀,根本擋不住濃煙及高溫。(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調查小組認定,城中城自救會總幹事李太明有收取管理費、出租大樓空間、負責大樓事務的事實,就負有防火、管理的責任。(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調查小組認定,城中城自救會總幹事李太明有收取管理費、出租大樓空間、負責大樓事務的事實,就負有防火、管理的責任。(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調查小組認定,城中城自救會總幹事李太明有收取管理費、出租大樓空間、負責大樓事務的事實,就負有防火、管理的責任。(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高雄市政府城中城大火調查小組29日公佈報告,點名黃姓女嫌用火不當,導致該一樓大批機車延燒,燒到水泥溶解、鋼筋都變形,大樓多數防火門遺失或損毀,根本擋不住濃煙及高溫。小組認爲,總幹事兼管理員李太明管理不當還拒籤消防局行政指導單,也難逃責任。

城中城大火調查報告披露,本案傷亡成因分爲人爲因素、區分所有權人未合法使用大樓及維護防火設施、欠缺合法管理組織三大因素。

報告指出,不論黃姓女主嫌是過失引發火災還是故意縱火,已是本案傷亡主因。消防局火場調查結果也顯示,起火點在1樓郭姓男子佔用的套房,黃女案發前就在該套房飲酒還點燃檀香,疑似未注意火源熄滅就離開,導致延燒。由於城中城一到六樓多爲堆積易燃材料的閒置空間,起火處旁又違停59輛機車,大火一發不可收拾,燒到鋼筋都裸露變形。

調查委員還發現,城中城大樓內有多樓層防火門遺失,許多殘存的防火門還有鏽蝕、被破壞、水管貫穿無法關閉等狀況,12樓一扇門還有焊死的情況,以至於抵擋不了濃煙及高溫向上流竄害46死41傷。

調查委員認爲,城中城大樓一樓遭違法停放59輛機車,住戶明顯違法且該負比例責任。到場現勘的調查委員還說,摩托車油箱是塑膠零件,所以只要發生火災會整臺車都燒光,只剩金屬的支架,現場天花板燒到鋼筋都裸露還變形,這需要1300度以上高溫。

調查委員也特地訪談李太明,李太明強調城中城沒有其他管理員,只有他一個總幹事,住戶委託他今年1月起協助打掃、換公共區域電燈等相關事務,經費則來自住戶每月繳交的500元,每月共收約2萬5000元至3萬元。

李太明還聲稱,大樓外牆有一張廣告牆,要經過他的同意才能刊登, 廣告收益大概每月1000元。1樓空間確實有出租給別人放置回收物,每月租金4500元入大樓基金。

調查小組認爲,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李太明自稱負責收管理費及處理大樓事務,還使用刻有「城中城大樓管理委員會」印章,法律上就具有防免本次火災發生的作爲義務。但5月11日消防局前往開立行政指導單、告知李太明應辦理集合住宅檢修申報時竟遭拒籤,有未盡協助區分所有權人維護社區安全之責。

至於當地里長林傳富,經查非城中城大樓住戶,僅受理住戶對於城中城大樓之相關陳情,提供城中城大樓協助。縱有不周之處,僅屬未善盡里長服務鄉里之責,並沒有消防法上的刑責。

市議員林於凱認爲,大樓自治會推諉沒有管理權,但實際上有對住戶收費,公安消防卻因爲自治會總幹事拒籤負責,就沒有執行,這是釀成大禍的執行不力。林於凱也質疑李太明陳述「外牆廣告租金每月1000元」,表示這不是贊助就是謊報,對於一般市內廣告看板的行情,稍微打聽一下就知道。

「到底防火門被誰拆了賣?」林於凱強調,在這份行政調查報告中沒有提出,但後續司法調查,期望能給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