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露天焚燒垃圾冒濃煙 海巡通報速迅滅火裁罰
▲南部分署第11岸巡隊曾文溪安檢所港巡人員,發現泊區魚塭有民衆焚燒垃圾且引發火勢造成大量濃煙,馬上協處並通報土城消防分隊支援滅火。(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南部分署第11岸巡隊曾文溪安檢所港巡人員,8月3日上午10時許,發現泊區魚塭小徑旁冒出大量黑煙,經查爲民衆焚燒垃圾且引發火勢,隨即上前協處,並通報土城消防分隊支援滅火,並由臺南市環保局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予以裁罰。
3日上午10時許,曾文溪安檢所港巡人員執行勤務時,發現泊區魚塭小徑旁冒出大量黑煙及濃烈惡臭,經前往查察後發現民衆焚燒大量垃圾所致,隨即使用滅火器控制火勢,並通報土城消防分隊派員協處,火勢經迅速撲滅後,未造成更大災害發生。
據瞭解,該民衆承租泊區附近魚塭工作,因垃圾過量無法處置,欲整理環境卻以焚燒方式清理,此行爲不僅會造成空氣污染,也可能導致火災發生,本案由臺南市環保局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予以裁罰。
南部分署第11岸巡隊表示,海巡署除查緝不法外,平時積極參與環境保育工作,以盡一份保護環境之心力,並呼籲若於港口或岸際發現污染事件時,隨時都可利用行動電話或市話撥打「118」海巡服務電話」,海巡署將立即提供協助處置,以控制污染所帶來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