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距岸0.8浬大撈特撈 臺南海巡查獲違規蟹籠作業

臺南海巡隊2027巡防艇,取締查獲高雄市興達漁港籍之一艘漁船涉嫌違規施放蟹籠,捕捉底棲生物。(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海巡隊於15日上午8時40分,利用雷達系統針對轄區海域可能從事破壞海洋生態資源的漁船進行監控查察時,發現高雄市興達漁港籍一艘漁船於臺南市安平商港北堤距岸0.8浬進行施放蟹籠作業,該隊立即派遣2027巡防艇進行取締,查獲該船違規施放蟹籠,違規捕捉底棲生物。

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臺南海巡隊執行海巡署「護永專案」,展現保育海洋生態環境之工作原則與決心,與臺南市政府漁港及近海管理所,配合針對轄區海域生態進行嚴密之保育及維護,嚴格取締破壞海洋生態環境之漁業行爲。

▲高雄市興達漁港籍一艘漁船,於臺南市安平商港北堤距岸0.8浬,違規進行施放蟹籠作業。(圖/記者林悅翻攝)

臺南海巡隊於15日上午08時40分,發現有一艘高雄市興達漁港籍漁船,於安平商港北堤距岸0.8浬進行施放蟹籠作業,該隊立即派遣2027巡防艇進行目標監控,爲避免「春」船察覺巡防艇接近而停止作業造成蒐證不易,該隊另指派偵緝人員前往現場附近海堤進行蒐證。

該隊偵緝人員利用科技蒐證,配合海上巡弋之2027艇在遠處待命取締方式,取得該船違規作業破壞海洋生態事證後,立即由2027艇加速前往登檢,當場取締查獲該船於距岸0.8浬處違規施放蟹籠,捕捉底棲生物違規作業方式。

調查發現該漁船於15日清晨5時56分自臺南市安平漁港安檢所港報關出港,迄臺南海巡隊進行蒐證、登檢前,均於距岸3浬內海域航行,經該隊2027巡防艇前往取締確認該船於公告禁止從事蟹籠作業海域作業,違規事證明確,全案以違反漁業法函送主管機關裁處,可裁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臺南海巡隊強調,該隊將恪守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原則,賡續強化各項勤務作爲,並籲請民衆若發現不法或需海事服務,請利用海巡「118」免費報案電話或透過臺灣區漁業廣播電臺通報,海巡署將立即前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