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國土空間規劃政策指引發布

人民網北京7月30日電 (記者楊曦)據自然資源部消息,日前,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城中村改造國土空間規劃政策指引》(以下簡稱《指引》),要求充分發揮國土空間規劃對城中村改造的統籌引領作用,加強規劃與土地政策的銜接,在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中深化落實城中村改造相關要求。

據介紹,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是編制城中村改造詳細規劃的上位依據,詳細規劃是核發城中村改造規劃許可、實施城中村改造活動的法定依據。《指引》強調,國土空間規劃的編制實施應根據城市發展目標、階段特徵和存量發展需要,完善城中村改造的工作內容和管理要求。總體規劃已完成編制但尚未明確城中村改造內容的城市,應在詳細規劃及近期建設規劃中作出安排。

爲了做實城中村改造的前期調查評估,《指引》要求加強城中村資源資產調查,深化城中村改造體檢評估。在詳細規劃層面細化調查,系統開展單元內城中村基礎地理信息、土地、房屋、權屬、人口、經濟、產業、歷史文化遺存、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改造意願、專項調查等信息的摸底調查,以及確認、公示、覈查工作;同時,強化評估和論證的深度,綜合考慮設施承載力、公共衛生安全、防災減災、城市通風環境、成本與效益等因素,論證改造可行性,統籌確定規劃單元內建築規模上限,可在市域內統籌平衡規劃指標。

《指引》強調,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城中村改造。在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層面強化空間統籌安排,各地應因地制宜明確城中村改造的規劃目標、重點區域、節奏與時序等要求,提升城市能級和核心競爭力,推進城鄉區域更趨協調,促進國家戰略深入實施。在詳細規劃層面細化空間管控要求,結合城中村改造方式、詳細規劃管理實際與工作組織安排以及現狀權屬關係等,合理確定城中村改造單元,將城中村改造單元細分爲規劃單元和實施單元兩個層次,分層編制、分級審批。

其中,規劃單元詳細規劃明確管控要求,實施單元詳細規劃明確規劃設計要點。城中村改造規劃單元詳細規劃以總體規劃爲依據,同時是實施單元詳細規劃編制的依據,應明確規劃單元的發展定位、主導功能及建築規模總量,提出剛性管控和特色引導要求。實施單元詳細規劃是提出城中村改造項目規劃條件、核發規劃許可(含方案設計)的法定依據,宜結合實施時序動態編制。規劃單元、實施單元兩個層級詳細規劃同步合併一體編制的,應達到實施單元詳細規劃的深度,方可作爲法定依據。

圍繞建立城中村改造配套保障機制,《指引》要求各地加大政府統籌力度,用好用足政策推動城市核心區域、安全隱患突出的城中村優先改造;鼓勵各地因城施策探索政策激勵創新,充分保障相關主體權益,推動形成規劃管控與市場激勵良性互動的機制;充分發揮社會綜合治理力量開門編規劃,鼓勵引導市場力量開展漸進式整治,搭建多元協商共治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