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大餐看電影還可請公假? 北市府編1.7億辦文康活動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議員樑文傑吳思瑤13日爆料市政府每年編列1億7264萬的「文康活動費」,讓員工旅遊踏青,以提高工作情緒,但有不少單位的活動內容,其實只是到「101隨意鳥地方」、「臺北寒舍艾美酒店下午茶」和「華納威秀看電影聚餐看電影,而且還可以請4小時公假,質疑天底下哪有這種事情

樑文傑指出,儘管文康活動實施計劃明白指出,活動時間利用公餘及例假日爲原則,但在不影響業務正常進行下,得利用辦公時間舉辦,參加人員公假登記以4小時爲限,每人每年度費用爲1210元。他指出,但在「不請白不請」的心態下,文化局教育局觀傳局體育局部門時數全部請光。

吳思瑤則痛批,這是變相的讓市政府員工,在星期一到星期五的合理的上班時間,動輒「請公假」來吃喝玩樂,最後卻是全民買單,也難怪每個局處都在「討人」、抱怨沒人,原來市府的正職公務人員,都在工作時吃大餐看電影。

樑文傑和吳思瑤呼籲,這雖然是歷史共業,但仍應該進行改革,希望北市府修正內規,嚴禁請公假辦理文康活動,以及和該活動立義不符的商業消費活動,在正值民生困頓、預算緊縮之際,適度調降該筆預算,以共體時艱樽節開支。

對此,臺北市府人事處專委許堯欽迴應,文康活動主要是提倡正當休閒活動,以促進員工團隊合作精神,但對於有少數機關執行的偏差,在到一些比較高檔的餐廳去吃飯,坦言不是他們所樂意見到的,至於請公假是否合宜,回去將會再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