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那麼有效!大陸離婚登記人數大降近半

大陸從去年1月起新增「離婚冷靜期」制度。(圖/取自新華網)

大陸從去年1月起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調整,在離婚程序中增加「離婚冷靜期」制度,以防止「衝動型離婚」的產生。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30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者,視爲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陸媒《第一財經》報導,大陸民政部最新發布的統計季報數據顯示,2021年全年共有213.9萬對夫妻完成離婚登記,比2020年(373.3萬對)下降了約43%的登記量。

大陸人口專家、廣東省人口發展研究院院長董玉整表示,以往離婚案例中有一些是衝動型離婚,有的人遇到小事,一言不合就翻臉,情緒一上來就想衝動離婚。「離婚冷靜期」給這種羣體一段緩衝時間,讓他們有時間去平復心情、恢復理性思考,減少衝動,避免草率決定,從結果來看確實減少了衝動型離婚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