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兩個月還在氣 前夫簡訊轟炸嗆抓到死更慘:一手一腳剛好
屏東潘姓男子與妻子小花(化名)之前因爲一些口角鬧得不愉快,離婚(2019年4月30日登記)兩個月後,他竟然在接下來的3個月內狂發簡訊轟炸,包含「一手一腳剛好」、「躲沒用,抓到死更慘」等等,結果反而害自己挨告恐嚇危害安全罪,被臺南地院法官判處拘役80日,得易科罰金8萬元。
判決書中提到,45歲的潘男與前妻小花因爲口角起爭執,去年6月30日他在屏東的住家寄了一封簡訊給住在臺南的前妻,內容爲「最好告我,不然會妳完蛋」,隔月18日再傳第二封簡訊「一手一腳剛好」,接着展開一連串的簡訊轟炸。
▲潘男對前妻有所不滿,竟狂用簡訊威脅要對她不利。(示意圖/123RF,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潘男在3個月內連續傳送8封恐嚇簡訊,除了上述兩封之外,其他還有「我死都不會放過妳」、「不爽了,先從小妹開刀」、「呼妳死」、「躲沒用,抓到死更慘」、「妳沒死我不甘心」、「妳非死不可」。小花收到訊息擔心可能真的會受害,嚇得趕忙跑到警局報案求助。
臺南地院法官認爲,潘男最後兩封簡訊發送時間相隔不到一個小時,內容皆提到要傷害小花,顯然屬於同一恐嚇犯意,另外6次則應分論並罰,考量到他犯後坦承犯行以及雙方的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最後依7個恐嚇危害安全罪個判處拘役5日,合併應執行刑期爲拘役80日,得易科罰金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