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癲癇女腦病變失去自理能力 一查竟是糊塗藥劑師開錯藥

高雄患有癲癇的黃姓女子拿着慢性處方箋到六龜區一家藥局領藥。沒想到朱姓藥劑師錯開降血糖的藥物,害黃女近一個月沒服用抗癲癇藥物,導致腦部受損且失去自理能力。一審判朱男6月、可易科罰金,上訴至高雄高分院,法官審酌朱男以280萬元和黃女和解,改判他緩刑2年定讞。(本報資料照)

高雄患有癲癇的黃姓女子拿着慢性處方箋到六龜區一家藥局領藥。沒想到朱姓藥劑師錯開降血糖的藥物,害黃女近一個月沒服用抗癲癇藥物,導致腦部受損且失去自理能力。一審判朱男6月、可易科罰金,上訴至高雄高分院,法官審酌朱男以280萬元和黃女和解,改判他緩刑2年定讞。

黃女長期在該藥局領癲癇藥,2019年8月某日再度到該藥局領藥時,朱男疑似沒有核對姓名、藥物、劑量、服藥時間及途徑等資訊,錯把另一名病患的降血糖、保肝藥拿給黃女。

黃女領藥後不疑有他,連續服用錯誤的藥將近1個月後癲癇發作,家人將她緊急送往旗山醫院急救,一開始院方初判是泌尿道感染引發敗血症,3天后經腦波檢查才發現是「重積性癲癇」,院方緊急投給抗癲癇藥物後才控制住病情。

住院近1個月的黃女情況仍未好轉,甚至演變成無法自理日常生活,需專人全日照顧,經院方診斷爲「重積性癲癇合併腦病變」,已達刑法「重傷」的程度。黃女家人不解,爲何長期穩定控制癲癇的黃女會突然復發,追查後才發現黃女「吃錯藥」,怒向朱男提告。

朱男坦承,發藥時沒有仔細覈對藥袋相關資訊,辯護律師則強調黃女的腦病變與沒有按時服藥無因果關係,黃女被家人緊急送醫時沒有做腦波檢查、儘速投藥,也可能是造成傷害的原因之一。

一審法官調查發現,黃女從2013年起就固定2個月回診、追蹤癲癇病情,過程中有數次發作,甚至曾在工作場所突然跌倒,主治醫生才建議她終身服藥控制。「重積性癲癇」持續發作1個小時以上,就有可能造成腦病變。

法官認爲,朱男給錯藥與黃女癲癇復發致重傷害難脫因果關係,旗山醫院急救過程並無遲滯或疏失,審酌朱男不認錯也未與黃女家人和解,依過失重傷害罪判朱男6月、可易科罰金。

朱男不服上訴,表示願意以280萬元與黃女家人和解,請求法官從輕量刑。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爲朱男是一時失慮,原審時就坦承自己給錯藥也與黃女家人和解,最後改判黃男6月、緩刑2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