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電動車銷量!環保署推「綠能車位」 普通車亂停罰1200元

圖文/7car 小七車觀點

爲提高民衆換購電動車誘因環保署計劃要求地方政府規範提高轄內公有停車場綠能車位比率,當劃設專用車位後,違規車輛可依《停車場法》罰 600 元到 1,200 元,未來更將協調修法提高至 3,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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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行政院曾在去年底宣佈國內 2035 年起將禁售燃油機車,2040 年起禁售燃油汽車,據環保署觀察,民衆是否願意購買電動車,除與政府補助有關,而停車問題也是影響民衆購買意願關鍵,因此下一步將要求地方政府把綠能車專用車位納入執行,環署規劃縣市府規劃推動綠能車位,除了禁止其他燃油車輛停放,也須考量提供綠能車與燃油車的差別費率措施,同時,綠能車停車格也需要規畫可充電的硬體設施,甚至提供免費充電等辦法

不過綠能車位的規劃因各縣市停車供需不同,因此不會由中央統一訂規範,環保署希望自 2020 年起開始實施,藉由每 5 年爲界提高相關設施規劃比例預計要在 2030 年達成 20% 的目標

其實現階段在部分縣市的低碳自治條例中其實已有類似規定,像是臺北市去年研擬《臺北市宜居永續城市自治條例》草案中,規定北市公共停車場應劃一定比率的專用車格給電動車、油電混合車等低碳運具用,且首次將其他車輛佔用可開罰入法。

臺南市也在 2012 年通過實施的低碳城市自治條例中規定停車場50個車位要劃1個低碳車位,業者可訂差別費率,目前市府路邊停車格,低碳汽機車購月票可享半價優惠,此次環保署的推動計劃下,未來全國各縣市也都會施行相關的「綠能車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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