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魚黑函攻擊 堪稱高風險行業

被稱爲「甜心主播」的三立新聞網楊姓女主持人,前年屢遭無聲電話電郵恐嚇,臺北地檢署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起訴前三立電視王姓男記者。(本報資料照片

電視女主播螢光幕前表現專業,人前風光之餘,有時會收到男粉絲愛慕信、或寄不雅照、情趣用品騷擾,甚至遭寄恐嚇信、黑函威脅,堪稱是被恐嚇、騷擾的「高風險行業」之一。

除楊姓女主持人外,近年發生過多起女主播遭恐嚇、甚至恐嚇取財案件。謝姓男子前年2度郵寄裝有腥臭生魚的包裹給張姓美女主播,張女提告恐嚇。但檢察官認爲郵寄臭魚尚不構成恐嚇,將謝男不起訴。

電視臺秦姓女主播2016年遭前夫找徵信社蒐證,她賠償190萬元並離婚,但要求銷燬影片及照片。不料秦女前公婆卻放話索討婚禮房租共250萬,否則爆料光碟內容」,讓她身敗名裂。高院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秦女前婆婆徒刑8月,不得易科罰金、前公公則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確定。

另2018年11月,曹姓網友不滿某電視臺政論節目陳姓女主持人評論參選高雄市長的韓國瑜不客觀中立,2度在該節目youtube影音網站留言恐嚇「我家住你家附近,經常會不期而遇,你心裡會安全嗎?」曹男被依2個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罰金8000元確定。

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雖爲2年以下有期徒刑之輕罪,但因該罪爲抽象危險罪,只要受「惡害通知」(恐嚇內容)者心生畏懼產生不安全感覺,即可能構成犯罪,因此若民衆分寸未拿捏好,很可能會吃上恐嚇罪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