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發薪日延到初九 金石堂年後才發1月份薪資遭投訴
▲金石堂遭投訴薪資延後發放,員工難過年。(圖/東森新聞資料照)
金石堂驚傳過年前沒發薪?員工人數多達500人,全臺有70處據點的金石堂書店,遭到離職員工投訴,民國102年1月份薪水,在過年前到2月8日都沒入帳,員工沒錢可過年。金石堂則解釋固定在10日發薪,剛好遇到過年銀行無法作業,因此定在18日才發,北市勞動局則表示該業者並未違法。
金石堂離職員工向平面媒體投訴,該公司在每個月10日左右發放上個月薪資,但2月10日適逢農曆春節,許多企業會選擇提前發薪,讓員工過年有錢可用,但在小年夜2月8日當天去刷存款簿,才知道薪水沒入帳,詢問同事後才發現竟然要延後到2月18日纔會發薪。
過年無論是發紅包,或是全家出遊、聚餐,包括洗車、洗髮剪髮等更會漲價,經常都要動用到大筆金錢。俗話說「欠錢不過年」,投訴員工不滿薪水被拖到過年後,認爲公司罔顧員工權益。
對此金石堂經營企劃部經理汪信次向平面媒體表示,每月11日是固定發薪日,2月份遇到年假,銀行正常休假,無法要求銀行停休來處理轉帳作業。1月份薪資會在2月18日上班後全部發出,他強調這是正常作業程序,且公司有先發年終獎金,未來將會研議遇到類似狀況是否提前發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