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牛奶針給毒蟲施打暴斃 醫師辯「符合醫療目的」判賠300萬
▲診所醫師「出售」牛奶針害毒蟲暴斃,判賠3百萬。(圖/示意圖/資料照)
大里區育德診所醫師林育德2015年至2016年間,幫有毒癮的廖姓等3名男子施打俗稱「牛奶針」的「普洛福」組合針劑,暴斃在診所內或送醫不治。林育德遭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6年上訴中,廖男父母向林男求償300萬元,臺中地院審結判準,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在大里區開診所的醫師林育德,因爲是中部地區提供牛奶針給毒蟲緩解睡眠障礙、煩躁不安等戒斷症狀最容易的地點,聲名大噪,門庭若市,成爲毒蟲的最愛。林育德雖有對毒蟲看診,但未經評估就提供施打牛奶針,1組400元、2組800元,等於是直接「出售」給他們。
這些毒蟲,在診所櫃檯付錢拿到針劑後,就直接到後方臨時病牀上,由林醫師協助或自行施打,有些人還買回家自己打。豈知,2015年6月、9月、2016年4月,分別有林、廖、邱姓毒蟲跟林醫師購買牛奶針,在診所自行施打後,當場暴斃或送醫不治。
林育德在法庭上辯稱,組合針劑可有效減輕戒斷症狀,3死者施打都符合醫療目的,他也有要求病患簽下切結書,確認病患無施用毒品,不得重複施用牛奶針等;死者當天在診所僅施用1至2組,並未過量,可能是死者隱瞞施用毒品情形,纔會造成暴斃。
臺中地院刑事庭審理後認爲林醫師有過失,依過失致死罪判他6年徒刑,目前上訴中。
民事庭則認爲,廖姓死者有年老父母要撫養,其父母請求侵權損害賠償300萬元,因被告的過失行爲與廖男死亡有因果關係。林育德則未在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法官認爲,廖男因上述事故死亡,原告2人白髮人送黑髮人之痛苦,參酌廖男父母名下僅有老舊汽車1部,均無固定資產,且2017、2018年都沒有所得,依雙方財力及地位、經濟狀況等,原告請求精神慰撫金300萬元爲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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