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江西年度最恐怖彩禮返還”,女方泡夜店摟人跳舞,判決19萬彩禮退6萬5

日前,抖音博主“經濟類案件辯護代理張三律師”發佈的一起彩禮糾紛案,引發網友熱議。該博主稱這起案件爲“江西省年度最恐怖彩禮返還”,其還表示,這起案件的判罰,“會讓以後的老實人更加絕望”。

其披露的部分案情判決書如下:

被告某燕辯稱,彩禮錢不應該退還,相親之前被告已經和原告說清楚了自己的情況,和朋友在一起喝酒很正常,被告也跟原告說了不是一路人。讓原告考慮清楚再結婚。彩禮禮金是190000元,已經用在新房裝修日常開銷了。被告還做了一次人流,並且是原告不想跟被告在一起。

本院認定如下:

1、原告提交的光盤一張(被告女晚上在酒吧與男性摟在一起跳舞的視頻),證明原被告雙方分開的原因是因爲被告經常喝酒夜不歸宿。本院認爲,原被告均認可該視頻內容系導致雙方分開的直接原因。從該兩段視頻可以看出,被告在娛樂場所與案外異性朋友動作過於親暱,完全超出了正常的喝酒行爲,本院對該證據予以採信。

本院認爲,2021年10月25日辦婚宴以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共同生活一年半左右未生育子女。雙方性格迴異,原告無法接受被告的生活方式,故原告要求被告返還彩禮的訴請,依據法律規定及農村習俗,本院予以支持,但應返還彩禮具體金額,應當根據雙方共同生活的時長、女方流產、退婚對各方的名譽影響、雙方過錯以及善良風俗來判定。

經本院查明,被告閔某燕與原告趙某自2021年10月25日辦婚宴以來,直到2023年4月,在雙方同生活一年半左右的時間內,被告閔某燕進行了一次人流手術。按照我國農村風俗,訂婚後退婚對女方名譽產生的負面影響明顯大於男方。

本院根據案件事實,酌情認定被告退還原告給付彩禮65000元。判決被告閔某燕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一次性返還原告彩禮65000元。

這位博主表示:“20萬彩禮只要回了6萬,農村老父親辛辛苦苦積攢20萬彩禮,女人到手14萬”。準確的講,是19萬彩禮減去6萬5,被女方拿走了12萬五千元,那也是6成半還多。

在相關內容評論區,網友紛紛吐槽:

“退婚後對女方名譽產生的負面影響明顯大於男方,這負面影響是被男方退婚造成的,還是她自己的行爲造成的?【倒果爲因,惑亂人心】建議這句話申遺。”

“‘退婚對女方名譽產生的負面影響明顯大於男方’,雖然她泡夜店、和別的男人摟一起跳舞,但她還是個愛惜名譽的好女孩”

不過,上述消息來源於該博主單方面爆料,真實性有待確認,大家謹慎吃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