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彈劾案審判不傳喚證人 參院5日最終表決總統是否定罪

美國總統川普彈劾案纏身,參議院將於5日進行最終表決。(圖/路透

記者吳美依綜合外電報導

美國參議院1月31日投票決定,總統彈劾案審判是否傳喚證人、接受新證據,最終以51票反對、49票同意的結果否決。參院將於5日進行最終表決,決定總統是否定罪外界大多認爲,川普幾乎確定將獲無罪判決民主黨人士先前一再呼籲,審判必須傳喚前國安顧問波頓(John Bolton)等證人,否則就是「掩蓋事實」,但遭共和黨反對。

國會山報》報導,參議院31日以51票反對、49票贊同的結果,否決彈劾案傳喚新證人、接受新證據的提案。由於共和黨是參院多數,外界大多認爲,川普幾乎確定將獲得無罪判決。

民主黨積極呼籲傳喚波頓等關鍵證人,共和黨則推動在沒有證人與新證據的情況之下展開審判。這次投票中,4名共和黨參議員立場搖擺不定,最後只有猶他州羅姆尼(Mitt Romney)與緬因州柯林斯(Susan Collins)投票贊成。

▲美國參議院共和黨領袖麥康諾(左)與總統川普(右)。(圖/路透)

參院共和黨領袖麥康諾(Mitch McConnell)表示,民主黨把持的衆院已決定結束調查聲稱結果「勢不可擋」、「毫無疑問」,參院沒有必要重啓調查,「這個機構不曾爲了尋找更多證人暫停審判,也沒有想要創下先例……參議員與衆院監察人員、總統法律顧問將會協商討論,決定下一個步驟,準備在接下來幾天結束審判。」

共和黨參議員在投票前就紛紛表態田納西州亞歷山大(Lamar Alexander)30日表示,民主黨清楚指出川普的行爲「不恰當」,但沒有證明總統做出任何可被彈劾的罪行

阿拉斯加州的穆爾科斯基(Lisa Murkowski)31日指出,「衆議院選擇倉促且有瑕疵的彈劾條款,我謹慎考慮增加證人與文件的需求,以彌補程序上的缺失,但最終決定將投票反對傳喚的動作。」盧比歐(Marco Rubio)說,「只因爲行爲符合彈劾標準,不代表把總統革職符合國家利益。」

美國衆議院通過總統川普「濫用職權」及「妨礙國會調查」2項彈劾條款。(圖/路透)

民主黨總統參選人華倫(Elizabeth Warren)表示,「共和黨參議員辜負了美國人民與他們對美國憲法的宣示。」另一名參選人桑德斯(Bernie Sanders)說,「我從沒聽說過沒有證人的審判。這是美國曆史上悲傷的一天。」

BBC報導,參院5日將舉行最終投票,決定2條彈劾條款是否能將總統定罪,但共和黨以53人佔有多數優勢,外界大多認爲,川普幾乎確定將獲得無罪判決。此外,如果先前立場模糊的幾名民主黨人真的倒戈,也可能被川普視爲「象徵性勝利」,在日後的競選連任活動之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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