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病防治法》啓動修法 防疫隔離假有法源了!

疾管署發言人羅一鈞說明,《傳染病防治法》修正草案今起預告14天,重點包括新增防疫隔離假、電子圍籬相關條文。(王家瑜攝)

新冠疫情後,疾管署啓動《傳染病防治法》修法,今天預告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防疫隔離假及電子圍籬等重點。疾管署發言人羅一鈞表示,本草案今天起預告14天,蒐集各界意見並調整修正後,送行政院續行審查,後續送立法院三讀。

疾管署說明,此次修法擬定是參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相關規定,並綜整各機關參與新冠疫情防治工作的因應對策、運作實例及意見。修法重點包括新增防疫隔離假條文規定、新增電子圍籬相關條文規定,以及明訂外交、國防、經濟等相關部會協助防治工作事項。

羅一鈞說明,針對高致死且高傳染力的第一類及第五類法定傳染病,民衆若受隔離或檢疫,適用防疫隔離假。至於爲公假、病假或其他假別,則授權由訂定該類人員請假法規之中央機關定之,例如勞工由勞動部訂定。

另外,爲防治第一類、第五類傳染病而成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期間,指揮官得指示各級政府機關利用電子圍籬等科技方式,輔助查證受隔離/檢疫者之行蹤。

本次修正草案也包含增加外交部協助旅居疫區國人緊急返國,國防部國軍人員及醫療資源動員及協助防疫監控、情資整合與回報、指定地區人員與物資管制,經濟部主管防疫物資供應等,使疫情期間各項事務管理及跨部會協作更爲完善。

本次修正草案預告共14天。羅一鈞說明,預告期間,衛福部將召開跨部會協調會議,邀請勞動部、教育部、外交部、國防部及經濟部出席,凝聚共識;預告期間結束後,綜整外部意見並調整修正草案,送行政院續行審查,並配合行政院時程送立法院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