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留守營區太無聊!六軍團中尉輔導長借錢豪賭 軍方震怒汰除
單位長官查獲林男在營區賭博,案經憲兵指揮部桃園憲兵隊報告偵辦。(示意畫面,報系資料照)
駐地位於桃園市大溪區龍華營區的陸軍第六軍團指揮部重要目標防護營步兵第四連,一名林姓中尉輔導長(目前已遭汰除)於農歷新年留守期間持續沉迷網路賭博,甚至借款賭博,遭長官發現後被移送法辦。法院審理,依陸海空軍刑法的在營區賭博罪,判拘役40天,可易科4萬罰金。
判決指出,林男自2018年6月開始服役於陸軍第六軍團指揮部重要目標防護營步兵第四連,並擔任中尉輔導長,駐地位於桃園市大溪區龍華營區。2023年1月28日至2月13日爲止,林男明知「JY娛樂城」爲賭博網站,卻仍於營區透過手機連結該網站,並以新臺幣1元兌換1點比例,將現金換成賭博點數後,與該網站經營者以「百家樂」或球類運動博奕對賭,押中者以賠率計算賭金,未押中者則賭金歸網站經營者所。
事後,單位長官查獲林男在營區賭博,案經憲兵指揮部桃園憲兵隊報告偵辦。憲詢及偵訊時,林男均坦誠不諱。
桃園地院審理,勘驗林男登入賭博網站及下注的畫面截圖、向當鋪借款的對話紀錄,陸軍第六軍團指揮部案件查證報告,認定林男賭博,審酌其服役期間無視軍紀禁令,在營區內以智慧型手機連線網路博奕遊戲賭博財物,助長投機風氣、影響軍紀,所爲誠屬不該。
法官認爲,林男犯後坦承犯行,兼衡犯罪動機、家庭經濟等情狀,依《陸海空軍刑法》在營區賭博財物及網際網路賭博財物罪,判處拘役41日,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