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殺女友逃亡15年 恐怖情人變臺大博士生竟獲減刑

法官認爲李姓男子通緝期間認真考上臺大研究所,因此還能教化改正,決定給予減刑。(圖/記者一中攝)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目前正就讀臺大心理研究所博士班的李姓男子,15年前因爲不滿張姓女友提分手,持刀殺害對方未遂,一審被判8年後展開逃亡,直到今年4月才落網。但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爲,李男在通緝期間先後就讀臺師大、臺大研究所,認真投入學業,可以認定是「可教化改正之人」,因此減刑爲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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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當時還19歲的李男在補習班認識張姓女友,但因爲受到父母反對,女方有意分手。2000年3月間,李男約張女租屋談判,竟拿出預藏的水果刀威脅不準分手,否則就將她殺害,並且不讓對方外出。

後來張女要求打電話託好友幫忙請假,李男還恐嚇:「要好好聽話,不然就亂刀殺死你」,結果張女的哭泣聲引起好友注意,擔心的同學們就結伴到租屋處查看,沒想到李男看到一羣人在門外當場暴怒,持刀就朝張女的胸、腹部猛刺。

當同學們聽見慘叫聲破門而入,李男還恐嚇:「如果不出去,就還要殺她」,但衆人退出房門後,他竟繼續朝女友猛刺,造成張女多處深度穿刺傷、撕裂傷,幸好同學及時將她救出,才撿回一命。事後臺北地院殺人未遂罪判決李男8年徒刑,但他上訴後就展開長達15年的逃亡,直到今年4月底才被警方逮捕。

然而高等法院法官認爲,李男犯案時年僅19歲,處理感情衝動,加上他在通緝期間先後就讀臺師大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臺灣大學心理研究所博士班,就讀期間認真投入學業,堪認是可予教化改正之人,因此即使檢方反對,法官還是給予減刑,最後改判7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