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八里雙屍命案 高院更一審判謝依涵死刑

謝依涵一審結果仍被判死刑。(圖/本報資料照,下同)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犯下八里富商陳進福夫婦雙屍命案的謝依涵,一、二審均判死刑但遭最高法院發回更審,29日上午更審判決結果出爐,法官強盜殺人罪判謝死刑且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不過,謝依涵今日並未出庭聆聽判決結果。

現年29歲的謝依涵2013年2月16日擔任媽媽咖啡店店長時,下藥迷昏並殺害熟客陳進福夫婦,雖然她聲稱自己是想擺脫與陳進福之間的不倫戀,纔會「順便」連對方妻子也一起殺掉,但被法官認爲是脫罪之詞。

謝依涵去年8月1日曾在法庭上向受害者家屬道歉,但未獲得諒解,謝也曾向法官坦承,自己雖然當時殺意堅決,但之後感到十分後悔,對於被判死刑一事卻未曾正面迴應。

雖然謝依涵一案一、二審均判死刑,但遭到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更一審結果29日上午出爐,高等法院法官認爲謝爲錢奪走2條人命手段兇殘,無教化可能,因此依強盜殺人罪判處死刑且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但謝依涵今日並未出庭聆聽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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