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依涵涉僞證「關鍵10秒」無罪 雙屍案週五最高院宣判

▲八里雙屍命案謝依涵另涉僞證罪士林地院判她無罪。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八里雙屍案被告謝依涵曾謊稱媽媽咖啡店老闆呂炳宏等3人是共犯,被依僞證罪起訴,士林地院法官勘驗偵訊光碟發現,證人具結過程前後不到10秒,也未要求要謝朗讀證人結文,即使謝說謊也不構成僞證罪,因此判她無罪,本案仍可上訴。

謝依涵於2013年2月下藥迷昏陳進福張翠萍夫婦,殺害2人後棄屍淡水河並盜領存款,一、 二審、高院一審皆判她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上訴最高法院後,明天將宣判

另外,本案衍生出謝依涵誣指呂炳宏等3人是共犯的案外案,本月11日僞證案開庭時,謝表示,2013年3月6日偵訊時,檢警建議她咬出呂炳宏(上圖)、歐石城鍾典峰,才能順利辦案,是她「太懦弱、天真」,聽從調查人員的建議纔會說出不同版本

法官勘驗當時偵查庭光碟後認爲,法警將證人結文拿給謝依涵,從簽名到交回只花了10秒,謝沒有朗讀結文,檢察官也未告知謝可拒絕作證等權利無法認定謝確實瞭解結文之意,程序瑕疵不具合法具結的效力,因此判她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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