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磚掉落行人驚/老舊外牆修繕 立委提案代位執行

臺灣地震頻傳,容易造成建築物外牆磁磚剝落的公安威脅,民進黨立委楊曜、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不約而同提案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條條文,將公共危險防範、建築物外牆檢查修繕,納入地方政府補助範圍,中央應制定獎勵措施,加速推動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辦理老舊外牆飾面修繕。

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條就規定,專有、約定專用部分修繕、管理、維護,由各該區分所有權人或約定專用部分的使用人爲之,並負擔其費用。若涉及公共環境潔衛生之維持和相關設施之修繕,其費用政府得視情況予以補助,補助辦法由地方政府定之。

楊曜等十六人在花蓮強震前提出修法草案,要將公共外牆飾面剝落修繕補助入法,明確法源依據,並促使未制定補助辦法的地方政府儘速制訂,加速推動公寓大廈老舊外牆飾面修繕,以利促進公共安全,併兼顧城市美學。

羅智強表示,臺灣居住在廿年以上建物的人口超過五百萬戶,過半人口住在老舊建物裡;臺北市建築高齡化,有七成住宅超過卅年,平均屋齡達卅七年。建築物老化帶來的居住危機、公共安全危機,不只是全國問題,更是臺北問題。

羅智強透露,花蓮大地震震出危機,他臺北的選區雖無重大災情,但幾乎每個裡都有受損住戶,尤其是老舊建物的外牆,出現不少外牆磁磚掉落情況。

羅智強說,由於許多老舊公寓未組管委會,缺乏主責人與單位,區分所有權人與住戶常因維護維修相關金額較高,導致未落實檢修,且地方政府對相關補助沒有一致標準,導致全國各地公寓大廈建築物公共安全意外事件頻傳。

羅智強認爲應明定區分所有權人、約定專用部分之使用人、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若未履行防範、維護、檢查與修繕之法定責任,造成建物有重大潛在危險或立即危險之虞,主管機關得代位執行必要措施與事後求償,避免意外災害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