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媽媽/避免搬運過程中物品遺失之十大要點
消費者請搬家公司提供搬家服務,搬後數日才發現某個搬運物品不翼而飛的案例,相信大家都時有所聞。爲了避免搬家物品遺失的案例發生在你我的身上,崔媽媽基金會彙整過去處理類似案例的經驗並與法律志工李儼峰律師討論整理,在搬運過程中劃分出三個階段,十大要點,協助有搬家需要的消費者處理搬運後物品遺失的問題。
階段一、搬運前:
1. 消費者應隨身自行攜帶貴重物品及錢財;若有需要特別留意及小心搬運的物品,事前提醒現場的搬運人員,以利做特殊或加強之處理。2. 爲方便搬運後拆箱及收拾作業,消費者在搬運物品打包或裝箱時,宜在紙箱外清楚註明物品內容、數量及搬到新居後定位位置等訊息。
階段二、搬運中:
3. 消費者應在現場清點搬運物品是否已全數搬到車上。4. 消費者在物品的搬運過程,分派人手留意照看自車上卸下放置於在旁的物品,以免物品遭竊。5. 消費者宜逐一確認所有搬運物品都已從車上卸下,並確認搬運車廂內淨空,以免有物品遺漏在車上。
階段三、搬運後:
6. 當消費者拆箱完畢及收拾後發現有物品遺失,首先確定該物品是否清楚地列在搬運契約書或是搬運估價單上。7. 若確定後,消費者應儘快直接跟搬家公司聯絡,並請求對方協助尋找遺失物品。8. 請求搬家公司協尋後,也建議消費者再次回到舊居進行察看。9. 若仍找不到遺失物品,消費者可再跟搬家公司確定協尋進度後,報警處理此事。10. 若消費者後續已尋獲相關遺失物品,請即時電話知會搬家公司一聲,讓協尋相關作業畫上圓滿句點。
●崔媽媽基金會,起源於無殼蝸牛運動,從1989年一路走來,自許成爲大衆的「居住保姆」,關心面向涵蓋租屋服務、搬家評鑑、社區發展、居住扶助、居住政策等。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