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愛捐器官竟還得付手術部分負擔! 健保最快5月取消
臺灣器官捐贈來源全靠民衆大愛捐贈,但做善事卻得支付摘取手術的部分負擔,以往醫院都會用愛心捐款響應,外界認爲此做法仍需改善。健保署14日預告,衛福部已修正「全民健保保險對象免自行負擔費用辦法」,最快5月起器官捐贈將免部分負擔。
爲鼓勵器官移植風氣,健保署宣佈兩項新改革,除了上述的免除接受移植器官或摘取器官手術相關費用的部分負擔,還要新增「器官移植協調管理費」支付項目,讓第一線的器官移植協調師能比照醫師、醫事人員獲得合理給付。
健保署統計,2017年扣除本身有重大傷病身份者,就有601名大愛捐贈器官者被收取部分負擔,平均每人1.6萬到1.7萬;另外,受贈者也有99人因爲不具重大傷病身份,付出5萬到8萬不等的部分負擔。
▲以往,每位器捐者平均被收取1.6萬移植手術費用。(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健保署醫務管理組組長李純馥表示,器捐受贈者多半本身有重大傷病,可減免醫療費用,但大愛捐贈者多半是因爲意外,最後一刻決定遺愛人間,卻因本身沒有重大傷病,健保仍會收取摘取手術的部分負擔,儘管大多數勸募醫院都會以愛心捐款自行支應,但健保署也覺得這種做法應該調整。
李純馥坦言,健保向來鼓勵民衆大愛捐贈器官,但過去的做法難免落入爲德不卒,在健保署建議下,衛福部最近已預告修正「全民健保保險對象免自行負擔費用辦法」,針對接受移植器官或摘取器官之手術相關費用亦可免部分負擔,而醫界也要求不只手術,應是該次整體醫療費用全免部分負擔。
此外,爲反映器官移植協調師的辛勞,健保新增「器官移植協調師管理費」支付項目,不論是摘取器官或移植手術的醫院皆可申報給付點數5000點(約5000元),讓辛勞的器官移植協調師也能比照醫師、醫事人員獲得合理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