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縱容罪犯 社會絕不原諒

死刑限縮適用範圍,立法院國民黨籍司法委員會召委吳宗憲火速排定,要求法務部、司法院於7日專案報告。圖爲廢死或反廢死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憲法法庭針對死刑釋憲作成判決後,男子劉志明殺害師鐸獎女教師,及留美女子返臺後偕男友持鐵錘弒父案,4日都被最高法院認定符合憲法法庭判決意旨,分別判處兩案3名被告無期徒刑確定,成爲逃過死刑確定首例。藍委5日大嘆,「吹響大法官的還魂咒,免死金牌首次奏效」,也痛批劉案敲響司法公平正義的喪鐘,社會永遠不會原諒這些縱容罪犯的大法官。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大嘆,「果不其然,擔心的事情發生了」。這是憲法法庭判決嚴格限縮死刑條件後,首件逆轉逃死的案件,然而令人擔心的事才正要揭開序幕。在此憲法判決下,還有多少法官能讓窮兇惡極的被告「死得其所」?

吳宗憲喊話,應儘速修法將無期徒刑分爲三級,增加一級無期徒刑,被告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二級無期徒刑,服刑滿40年方得假釋;三級無期徒刑即維持現制。至少讓法官在大法官「搞了」實質廢死的情況下,還有機會判一級無期徒刑,保護善良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幫毀憲亂政的大法官補破網。

吳宗憲回憶過去工作時陪被害人家屬從接辦案件、驗屍、解剖、偵查、起訴到判刑過程,很能體會失去至親肝腸寸斷的痛,強調他從不認同廢死,更痛恨要求被害人家屬必須原諒被告,正義到底在哪?

立委王鴻薇也直指,劉志明成爲釋憲後首個逃死的惡徒,對被害者家屬與全國人民,敲響了司法公平正義的喪鐘。她並痛批,憲法法庭雖然宣告死刑合憲,但是這些大法官就是要造成實質廢死的效果,如今果然風聲鶴唳,這第一位逃死的犯人,恐怕不會是最後一位,這羣縱容罪犯的大法官,不要以爲可以在學術與執政黨的高塔裡躲着,「這個社會永遠不會原諒他們以及這些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