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翻盤!林業署「炸荔枝椿象」未犯食安法 衛生局曝原因

林業署嘉義分署舉辦「呷蟲王者」活動,油炸荔枝樁象教導學員認識昆蟲特性。(林業署嘉義分署提供/廖素慧嘉義傳真)

林業署嘉義分署舉辦「呷蟲王者」活動,大小學員都圍觀油炸昆蟲料理。(林業署嘉義分署提供/廖素慧嘉義傳真)

農業部林業署嘉義分署最近在活動中油炸荔枝椿象,但嘉義縣衛生局當場錄影存證,認爲荔枝樁象非法定食用昆蟲,不宜當作食材做爲料理,衛生局長趙紋華表示,當天活動中並未讓民衆吃油炸荔枝樁象,不會以《食安法》裁罰。

林業署嘉義分署辦活動透過創意烹飪法,教導學員認識荔枝樁象昆蟲特性。(林業署嘉義分署提供/廖素慧嘉義傳真)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於4月27日辦理「呷蟲王者」活動,用荔枝椿象油炸入菜作爲創意料理,引導學員可以針對昆蟲的繁殖特性來加以利用。這次荔枝樁象變料理的課程非常新鮮,備受矚目。

林業署嘉義分署副分署長李定忠指出,當初活動是以荔枝樁象當作食材來發想、規劃,但後來依法規調整內容,改教學員用蜂蛹烹飪, 雖然環教師仍示範油炸荔枝椿象,但有說明荔枝樁象並非法規規範可食用的昆蟲,仍不能食用,也沒有學員吃油炸荔枝椿象。

趙紋華說,食安法是規範「不能吃非法定可食用的昆蟲」,當天衛生局派員到場錄影活動過程,並未發現有人吃油炸荔枝樁象,沒有觸犯食安法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