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燒死4家人都是煙霧偵測器的錯?獨活屋主告消防局長瀆職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汐止康詩丹郡」社區大樓2016年8月一場大火奪走張姓屋主一家4條人命全家只剩自己獨活的屋主懷疑是屋內煙霧偵測器故障所致,因此怒告新北市消防局長德清救災救護大隊紀姓隊員以及社區前、後任主委共4人業務過失致死等。不過,士林地檢署檢察官發現火災發生當下警報其實有響起,社區主委也都有按時申報安檢,因此不起訴4人。

張男質疑是煙霧偵測器故障纔會害妻女母親無法在第一時間逃出。(圖/本報資料照,下同)

這場火災發生於2016年8月3日清晨5點23分,起火點是地下一樓餐廳連接廚房的位置,加上屋內是樓中樓格局,導致濃煙直竄至一樓,張男的女兒及其男友來不及逃生陳屍房間內張妻一度有機會活下來,卻爲了找母親和女兒再度進入火場,最後導致一家五口只剩下屋主一人生還。

張男當時提到,自己是睡到一半才發現起火,起牀時屋內已經濃煙密佈,「我開門看到那個煙就覺得不行,趕快退到院子裡,但妻子不理我,她就一直往那邊衝」;事後他質疑屋內的煙霧偵測器故障,沒有在第一時間發出警報,纔會害家人無法即早逃生,因此怒告新北市消防局長黃德清、第6救災救護大隊紀姓隊員沒有檢查住戶消防設備胡姓前社區主委和現任許姓主委未督促住戶自檢,4人都有瀆職疏失。

事發地點所有門窗都加裝鐵窗,反而更難逃生。

不過,社區管理證稱火災發生當下警報器有正常運作檢方調閱當時救災的錄影畫面,也確認警報器真的有響;而消防員也提到,一般安檢如果要進到屋內檢查,都要通過住戶同意,但通常會遭拒絕。

檢方認爲,發生火災的大樓公共空間警報器爲正常運作,只是張男家中的警報器已經燒燬,無從查證,加上兩名主委平時都有按時申報安檢,都已盡到管理的注意義務,因此不起訴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