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修訂保密法條例 強化公司責任及涉密人員限制

▲大陸近些年不斷強化國安立法。(示意圖/CFP)

文/中央社

中國修訂「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強化公司保密責任與對涉密人員的限制,若網路公司泄密最高可處225萬罰款,該條例還對涉密人員的出境與離職做出規範,外媒分析恐進一步削弱外企在中經商信心。

中國國務院23日公佈修訂後的「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下稱「條例」),將於9月1日起施行。

新華社22日報導引述中國司法部和國家保密局官員的說明,指出「條例」強化黨對保密工作的統一領導,並表示,隨着資訊科技的普及,「面臨的泄密、竊密風險也更加多樣化、隱蔽化,竊密與反竊密鬥爭逐步體現爲科學技術能力的競爭與對抗。」因此修訂「條例」更加重視科學技術的保密,以及資訊設備和系統的保密管理。

華爾街日報25日報導指出,根據「條例」規定,所有被定義爲「網路運營者」的實體(包括網路公司和網路基礎設施供應商)都必須建立機制,以檢測和處理機密資訊泄漏和其他保密違規行爲,還必須配合相關部門展開與國家機密有關的調查和監管行動。

根據「條例」,相關部門可要求網路運營者對涉及國家機密的事件採取補救措施,對於未能履行保密和制止泄密職責的單位和個人將予以罰款,網路運營者最高可被罰款人民幣50萬元(約新臺幣225萬),個人最高可被罰款人民幣10萬元。

路透社24日報導表示,「條例」賦予警方更廣泛的權力調查違規行爲,並要求私人公司採取措施保護國家機密,還會對泄密人員追究法律責任,涉及犯罪情節者可追究刑事責任。

「條例」也規定,涉密人員未經批准不得出境,必須經過保密教育訓練後方可出境。若要離職,則需要簽訂離職保密承諾書。

華爾街日報指出,修訂「條例」凸顯了中國國家領導人習近平發起的全面反間諜運動。近年中國與西方國家圍繞各自所稱的間諜活動多次交鋒,就網路攻擊、間諜活動和其他形式的情報收集活動發出公開警告,並高調逮捕了多名涉嫌從事間諜活動的人員。

報導說,中國政府向國內開展宣傳,敦促公衆對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爲保持警惕,中國當局還打擊盡職調查公司,並對外國公司展開突擊搜查和法律審查,這些執法行動削弱了外企在中國經商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