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保密公文傳給廠商諮詢 鎮公所課員涉泄密
▲許姓課員因爲涉嫌泄漏保密公文給廠商遭到法辦。(示意圖/Unsplash)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一名建設課許姓課員,2016年承辦燈具採購案時,涉嫌泄密給業者,供業者圍標,遭到新竹地檢署依泄密罪嫌起訴,而圍標業者也被依違反政府採購法以詐術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罪嫌起訴。
據調查,新埔鎮公所2016年間徵詢民間參與節能路燈燈具更換及維修案,而籤辦採購案的永旭光綠能科技侯姓負責人,因此與建設課許姓課員結識。
由於鎮公所招標公告要求要以陶瓷復金屬燈具,臺灣LED照明產業聯盟認爲比LED燈具耗電且效率低,有浪費公帑及圖利特定業者的虞慮,因此以密件公文發函給新埔鎮公所,要求釋疑,並請公所酌予開放LED燈業者參與投標。
許姓課員因業務需求,能探得密件內容,但許男卻未遵守保密義務,竟在收到公文當天就拍照傳給侯男。
侯男與友人蘇男商量與亞帝歐公司合作,爲避免參與投標廠商不足流標,2人透過第3名友人吳男的關係向富山公司借牌,並約定圍標費6萬元投標。鎮公所經評選會議決議,果然由亞帝歐爲第一序位,經由檢舉,這起泄密圍標才曝了光。
雖然許男辯稱,拍照傳給對方是爲了尋求專業建議,但檢方並不採信,新竹檢方依泄密罪嫌起訴許姓課員,其餘共犯則依違反政府採購法以詐術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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