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醫院換人做 市議員質疑「有內情」 高雄衛生局駁斥

大同醫院換手案遭民代質疑「佈局縝密」,衛生局反批是刻意扭曲抹黑。(任義宇攝)

原由高醫團隊經營的高雄市立大同醫院,因明年續約的第一議約權遭長庚奪下引發喧然大波,高雄市議員陳麗娜多次重砲質疑「有內情」,今天再次質疑換手關鍵疑爲去年4月的促參顧問服務案,批評市府「佈局縝密」。衛生局反駁該案與這次大同醫院優先議約審議無關,反批陳麗娜刻意扭曲抹黑。

陳麗娜表示,這些時間點有強烈因果關係,回顧去年4月臺灣促參公司以725萬得標「高雄市立大同醫院ROT案優先定約前置作業計劃顧問服務案」,質疑衛生局找顧問公司是爲了「規劃大同醫院優先定約條件」,之後又改口說是進行促參執行成果評估,那既然要由考評委員會決定是否要和高醫優先定約,何必要花725萬做評估,質疑是否圖利特定廠商。

衛生局駁斥,衛生局依據政府採購法最有利標方式評選「促參顧問公司」進行「促參案成果評估」,相關經費由中央及地方分攤,其目的在於評估市立大同醫院於委託高醫大經營期間之硬體設置、營運管理、財務結構、經營績效、財產盤點等事宜,並規畫優先定約營運條件。

衛生局也說明,該案由「臺灣促參顧問有限公司」獲選得標,並且因「市立大同醫院優先定約考評委員會」,強調該案非優先議約審議,與今年3月28日「市立大同醫院優先定約考評委員會」本質與目的均不同」,是依「政府採購法」完成最有利標評選決標,反批陳麗娜斷章取義、混淆抹黑。

對於高醫失去大同醫院優先議約權,衛生局再次重申,優先議約評選委員會依法由執行機關衛生局召集內部委員4人、外部委員5人,醫師醫療專業、醫務管理、財務會計、法規專業、醫療設施工程及法規、醫療及醫事法規等專業,對於高醫所提議約條件遠低於同爲高醫所經營之市立小港醫院,明顯不利於市民就醫權益保障,現場9名委員給予平均分數未達70分之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