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新冠疫苗出現嚴重副作用 臺灣最高可賠600萬

接種新冠疫苗而受害,國內常規救濟補償辦法,最高可求償600萬元。(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臺灣向COVAX機制採購的20萬劑AZ新冠疫苗,最快可在3月開打,不過,外國施打疫苗後副作用頻傳,也讓國內民衆心生疑慮,萬一接種後產生嚴重副作用怎麼辦?疾管署長周志浩表示,若因接種新冠疫苗而受害,國內有常規救濟補償辦法,最高可求償600萬元。不過,與其他國家相比,臺灣的最高補償金就比日本少了一倍。

根據BBC報導,由世界衛生組織主導的COVAX機制,24日送出第一批疫苗到非洲迦納,由於新冠疫苗以超快速度上市,其相關副作用疑慮一直是各國關注的焦點,WHO因此敲定一項無過失補償計劃,針對全球92個較貧窮國家進行接種出現嚴重副作用的救濟。

針對施打疫苗產生副作用,除了WHO的COVAX有無過失補償計劃,其實世界各國都有接種疫苗補償機制。根據UDN報導,美國每年誤工費醫療補助140萬元、死亡最高1036萬元;日本若重度身障需全天照護可獲133萬元、死亡最高1168萬元及喪葬補助5.5萬元;英國嚴重副作用最多補償484萬元;香港則有36億基金供補償,死亡最高約910萬元、傷者最高1092萬元。

至於國內部份指揮中心疫情監測組組長周志浩表示,新冠疫苗接種後若發生嚴重不良反應,將比照常規接種疫苗預防接種受害救濟機制。

根據衛福部公佈的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給付金額範圍,給付分死亡、障礙、嚴重疾病及其他不良反應4種類。其中,死亡及極重度障礙最高600萬元,無法確定與接種闗聯者爲350萬元,其次障礙給付分重度、中度和輕度,最高分別可獲500萬元、400萬元和200萬元。

衛福部在官網指出,當民衆於疫苗接種後疑似不良反應的2年內,或受害情事發生後5年內,都可向政府提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申請。送件後經由各界專家審議,而覈定流程則爲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