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兼任助理遭欠薪 籲薪資改預付

勞動部證實,有大學兼任助理部分薪資曾遭故意拖欠。圖爲2022年高苑科大教師到教育部前陳情已有5個月沒領到薪水。(本報資料照片)

根據勞動部近日公佈的「111年大專校院兼任助理勞動狀況調查」證實,有大學兼任助理部分薪資曾遭故意拖欠,雖然僅約2.2%,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表示,實務上應該更多,更多是不敢對外求助,建議應把兼任助理的薪資改爲預付制,也呼籲勞動部應徹查假學習型助理。

依調查結果顯示,全臺不包括獎助生及工讀生的大專校院兼任助理共有2萬4815人,以碩士生及大學生爲主,分別有1萬1884人及1萬1052人。

林伯儀說,相較惡意積欠,兼任助理薪資往往是因爲行政不積極遭拖欠,例如因爲其他機關延遲撥款,導致9月要發放的薪資卻一直到11月才領到,就是學校未把兼任助理當做學校僱員對待,未正視學生是大專院校場域中主要的勞動力。

林伯儀進一步指出,雖然勞動部調查僅有2.2%兼任助理薪資曾遭拖欠,但實際上應該更多,應把兼任助理的薪資改爲預付制,雖然學習型助理不受勞基法保障,但獎助金或生活津貼也是爲維持其生活所需,教育部應在調查後列入獎補助款的扣減。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說,目前兼任助理可分爲學習型助理及勞僱型助理,前者與學分、論文或與畢業條件連結性大,後者則與從屬性相關,學習型助理報酬遭拖欠,可向學校儘速反映;勞僱型助理遭積欠,由於涉及違反勞動基準法,建議學校在等其他機關尚未覈銷完成或撥付款項前,可以先行墊支,避免違反規定。

教育部則說,如果發生零星個案因學校撥款作業、覈銷流程或雙方認知造成誤解,會要求學校儘速處理,以維護學生權益;同時請學校檢視相關規定是否明確並依其規定內容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