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助理可以保勞保了? 教部擬「學習型助理」限制

▲政大學生曾爲了抗議血汗學習型助理氾濫,蛋砸教育部官員。(圖/翻攝自全國學生勞動組合臉書

記者盧映慈臺北報導

大學內的課程助理或研究助理大多是在校學生擔任,但在助理也納入勞基法之後,學校爲了節省勞健保的支出跟休假問題,多利用「學習型助理」的名義獎學金包裝薪水,包含政大、臺師大等頂大學校都有學生抗議「扭曲勞動權」。教育部爲了保障學生,將辦理3場說明會蒐集意見

根據法規,學習型助理只能從事「與學習相關的勞動」,僱型才能處理關於一般行政雜務,但由於勞僱型學校必須提撥勞健保,在成本考量下多會要求學生簽署「學習型關係認定書」;就算學生堅持要勞僱型,整學期津貼也會少了幾千元,許多人迫於經濟壓力只能簽署放棄勞保、健保保障的同意書,將自己暴露在勞動風險中。

大學生若想去年曾因爲抗議學習型助理,向教育部專委雞蛋而引起軒然大波,今年3月才遭判處拘役20天;爲了真正保障學生權益,教育部決定修正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明確區分學習型助理「獎助生」的規範,必須包含在研究獎助生、教學獎助生及附服務負擔助學生三類中。若學生與學校勞僱關係有爭議,則迴歸勞動部管理

說明會將在24~26日分別在新北市致理科技大學、臺中市僑光科技大學、高雄正修科技大學舉辦,教育部表示,草案內容確定後,會發函通知各大專校院預計在今年8月1日開始實施。報名請點此。

(一) 北區說明會:1. 時間:106年4月24日(星期一)下午13點30分至16點40分。2. 地點:致理科技大學(綜合教學大樓8樓國際會議廳)(二) 中區說明會:1. 時間:106年4月25日(星期二)上午09點30分至12點10分。2. 地點:僑光科技大學(僑光館1樓國際會議廳)(三) 南區說明會:1. 時間:106年4月26日(星期三)上午09點30分至12點10分。2. 地點:正修科技大學(綜合大樓12樓國際會議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