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產出血醫要貓媽媽回家休養 2天后子宮破裂緊急剖腹「一屍四命」

▲飼主將懷有3胎的寵物貓帶去醫院檢查,卻在待產期間發生意外,緊急剖腹後仍釀成「一屍四命」的慘劇,向獸醫求償敗訴 。(示意圖,非新聞當事寵物貓/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沈姓飼主於2017年間2月間,帶着有3胎身孕的寵物貓花花到醫院檢查,花花於3月4日在家有出血狀況送醫,獸醫檢查後請飼主領回家待產,不料花花於6日上午奄奄一息,送醫緊急剖腹才發現,3只小貓已從破裂的子宮滑出死亡,花花最後也因腹膜炎不治;飼主向獸醫求償26萬6250元,並要求在臉書社團道歉,北院日前判飼主敗訴。

飼主控訴,獸醫院預估花花預產期在3月3日,而花花也在3月3日晚間開始不進食,4日更有出血情形,她帶着花花到醫院檢查,獸醫判定花花還沒有要生,也不建議剖腹(因母貓可能不會照顧剖腹產的小貓,若飼主自己當保母,每2小時就要喂一次),便請他領回繼續待產,不料花花到了6日早上竟已奄奄一息,最後成了一屍四命的慘劇;飼主認爲獸醫有疏失,主張花花和所懷的小貓是美國毛貓,依品種行情養花花3年半花費精神撫慰金,向獸醫求償。

獸醫表示,當初評估花花的預產期在3月5日,且4日檢查時花花還算正常、3只小貓也仍在母體活動,他認爲花花情緒緊張,若住院的話可能會延產甚至難產,且貓爲多產動物生產時會先將發育完成的小貓生出,在數小時或數日內再生出其他小貓,若沒有碰上緊急狀況,不會安排貓剖腹產,且他在3月5日時也有打電話向飼主關心花花,認爲自己沒有疏失。

法官認爲,獸醫於3月4日時,已向飼主說明待產狀況及重點,5日也有持續關心花花,並告知若6日花花還沒生產,就要進行剖腹等事項,已盡說明義務、行爲也符合獸醫醫療常規,而花花最後雖不幸死亡,但也不是獸醫能預期的狀況,認定獸醫所提供的醫療服務,已符合當前科技專業水準,認定獸醫無過失,判飼主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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