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師「不採計職前年資」判違憲 全教總:應立即修法全國一致

▲全教總呼籲教育部立即修法,維護代理教師敘薪權益。(圖/記者許敏溶攝)

記者許敏溶/臺北報導

中小學代理教師是否採計職前年資各縣市標準不一,具備合格教師證的代理教師張凱翔爲此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9日)下午宣判違憲,等於代理教師的年資必須被採計。全教總表示,樂見憲法法庭判決結果,呼籲教育部應遵照判決,違憲部分應立即啓動修正相關辦法,完備代理教師權利事項於聘任辦法明定,以使代理教師給薪規定全國一致,消除一國多制的亂象。

根據教育部統計,全臺代理教師超過3萬人,相較於中小學專任教師薪資會隨着年資增加,代理老師執教的年資可否累計敘薪,各縣市規定不一。曾擔任新北市華僑高中、石碇高中等校代理教師的張凱翔,被聘爲代理教師時,校方不採計在公立學校任職的代理教師年資,只以學歷敘薪,張凱翔爲此提出訴願敗訴,憲法法庭受理釋憲,今天下午宣判違憲。

全教總指出,一直關注代理教師聘任權益,在2021年11月,全教總盤點代理教師勞動條件,揭露代理教師起敘、提敘與改敘差別待遇,全教總要求給予代理教師合理的聘期、合理給薪、合理的給假及合理的救濟權利,此次聘任辦法修正除全聘期入法外,並修正給假與救濟規定。

全教總表示,樂見憲法法庭判決結果,呼籲教育部應遵照判決,違憲部分應立即啓動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服膺教師法授權,完備代理教師權利事項於聘任辦法明定,以使代理教師給薪規定全國一致,消除一國多制的亂象。

▲代理教師不採計職前年資判違憲,全教總呼籲教育部應立即修法。(圖/全教總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