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肉拒繳罰款 陸大媽機場過夜遣返

大陸籍趙姓女子20日從桃園機場入境時,被查獲攜帶豬肉腸,由於拒繳20萬元罰款,遭到遣返命運。(翻攝照片)

就是要帶肉!1名大陸籍趙姓女子20日從桃園機場入境時,被查獲攜帶豬肉腸1包,並遭罰新臺幣20萬元,由於她拒繳罰款,於是當場被勒令遣返,無奈已無回程班機,趙女只有在機場過夜,等待明天的回程班機。

臺北關表示,趙姓女子20日搭乘山東航空班機,從濟南飛抵桃園機場,在通過海關檢查線時,被查出在托運行李內有1包重168公克的豬肉腸,由於趙女並未申報,防檢局人員依法開出20萬元的罰單,並告知要繳清罰款後才能入境。

趙女得知後當場傻眼,直說根本不知道來臺灣不能帶肉製品,還嫌罰單「太貴」,帶包肉腸就要罰這麼多錢。心有不甘的趙女霸氣表示,寧可被遣返也不要繳「冤枉錢」,但無奈回程班機已經起飛,趙女只有在機場過夜,等着搭乘20日的班機返回濟南。

防檢局強調,非洲豬瘟疫情不斷擴大,就連越南也已經淪陷,臺灣絕對禁不起豬瘟入侵,爲了將疫情阻絕境外,防檢局呼籲從大陸、香港、澳門及越南等地入境的旅客,務必遵守相關規定,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