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堤拒繳罰款逾4600萬 負責人遭管收

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指出,李天佑是臺南縣市合併前的第16屆臺南市議員,於2006至2007年期間以陳姓妻子登記爲冠堤公司監察人,再以冠堤的名義向臺南市政府投標承攬「中區垃圾委託民營」、「安平區垃圾清運委託民營」、「中區垃圾委託民營-後續擴充採購」、「安平區垃圾清運委託民營-後續擴充採購」等採購案,得標金額合計高達4600多萬元。

法務部廉政署認爲,李天佑利用妻子充當公司門神承攬市府環保工程,已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於是依得標金額裁處冠堤4600萬多元罰款,但冠堤均拒絕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