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男開車不禮讓行人挨罰拒繳款 遭扣押存款
新竹分署指出,對未停讓行人的違規裁罰案件必將列爲優先嚴格執行對象。圖僅爲示意,與新聞當事人無關。(本報資料照)
新竹1名林姓男子去年8月駕車行經新竹市中正路口,行人穿越道轉彎未禮讓行人、未打方向燈,遭新竹區監理所開罰,一週後又因違停挨罰,因逾期未繳,被移送強制執行,但林男無論如何都不繳,新竹分署立即扣押他的郵局存款,並通知郵局將存款解繳給移送機關以抵罰鍰。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指出,林男去年8月開車行經新竹市中正路口行人穿越道,轉彎未禮讓行人,遭新竹區監理所裁罰1500元,同時因未打方向燈一併開罰,兩張罰單合計2700元。約一週後,林男又因違規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遭罰1200元,3張罰單合計3900元,因逾期未繳,移送新竹分署強制執行。
接獲林男案件後,新竹分署立即傳繳,通知應於指定日期前繳清罰鍰,然林男仍拒不繳納,新竹分署立即扣押男子郵局存款,並足額扣押3900元,新竹分署將核發收取命令,直接通知郵局將存款解繳給移送機關以抵罰鍰。
另外,還有1名21歲周姓男子,去年9月間在淡水區北新路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同樣遭新竹區監理所裁罰1500元,之後又因違規停車遭罰900元,新竹分署受理案件後,於5月間核發扣押命令,並足額扣押,上月核發收取命令,兩案全額徵起。
新竹分署呼籲,民衆駕駛汽機車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萬一遭受裁罰,應積極面對處理,如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以免遭受強力執行。新竹分署對未停讓行人違規裁罰案件,必將列爲優先嚴格執行對象,全力落實行人優先交通安全政策,以保障行人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