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婦母親節「找不到女兒家」 警聯絡家人再幫裝警示燈

▲臺南市警分局安中派出所警員李政哲蕭志宏,通知劉婦女兒到派出所平安領回其母。(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警三分局安中所警員李政哲、蕭志宏,5月13日晚上9時巡經安南區安通路五段,發現一婦人獨自牽着腳踏車行走,員警即趨前關心,經詢問得知該婦人系要拿蔬菜水果前往女婿家中與女兒共渡母親節,但因迷路找不到女兒家而徘迴至深夜不知所從,警方積極查明身分爲62歲劉姓婦人,聯絡其女兒到所平安領回。

婦人向警方表示,因爲母親節所以購買一些蔬菜及水果要至女兒家中同樂,故牽着自行車北區大武街徒步,欲前往女兒位於安南區長溪路三段住處,由於未事先通知女兒,又忘記女兒的地址電話,不知不覺已在市區從白天行走到深夜。

警方發現婦人僅知道自己住「大武街」,無法清楚提供正確名字住家地址,警方因擔心婦人安危,故先安撫關懷方式老婦坐上巡邏車,由蕭姓員警載回所內休息,再由李姓員警騎着婦人的自行車一同返回安中所。

▲因婦人腳踏車未安裝警示燈,爲了增加其夜間行車安全辨識度,員警貼心爲其安裝,讓這起婦人迷航記,有個溫馨結局。(圖/記者林悅翻攝)

返所後,警方利用人臉辯識系統比對過濾查察,終於得知婦人住所,並連繫婦人女兒前往將母親接回,另因婦人腳踏車未安裝警示燈,爲了增加其夜間行車安全辨識度,員警貼心爲其安裝,讓這起婦人迷航記,有個溫馨結局。

市警三分局表示,本案系因同仁熱心主動關懷詢問婦人去向,才能讓婦人平安返家,特別在此呼籲,家中有年長者除了隨時關心外,應向相關單位申請防走失手鍊及在衣服繡上姓名電話以防走失,以利警方可以第一時間聯絡家屬,避免不必要意外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