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抵女脖搶瑞興銀行30萬 男「想買iPhone8」遭起訴

林男當時持刀要求行員交錢。(圖/記者張曼蘋翻攝)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48歲林姓男子今年9月間缺錢持水果刀闖入劍潭瑞豐銀行,得手臺幣30萬元後,騎上偷來機車逃逸,隨後將其中27萬元存入女友帳戶,到光華商場想買iPhone8,但因沒現貨而改買iPhone6及揹包,後來警方利用親情攻勢,讓林男出面投案士林地檢署今依竊盜強盜罪將他起訴。

檢警調查戶籍設在北投的林姓男子平時與女友住在汐止,2006年曾犯下郵局27萬搶案,當時逃亡18天后,拿12萬元自首,判刑3年8個月,沒想到這次又以同樣手法搶銀行林嫌20日上午11時從汐止出門後,先到善導寺捷運站偷一輛機車,騎到瑞豐銀行後發現機車沒油,又繼續往前騎偷另一輛機車返回銀行搶劫,得手30萬元後隨將機車及安全帽丟在劍潭捷運站,改搭計程車逃逸。

警方過濾監視器找到計程車司機,得知林嫌下車前曾問「「附近有郵局嗎?」,進而鎖定光華商場附近郵局,發現林嫌用無折存款匯27萬匯到女友帳戶,透過匯款資料確認林嫌身份,而林隨後拿剩餘3萬到光華商場想買iPhone8,但因爲沒有現貨,就改用1萬2千元買i6,最後搭計程車返回汐止找女友。

林男在老母親勸說下出面投案,並向警方供稱,因爲自己有購物強迫症無法控制,曾擁有3輛汽車、4輛機車以及10幾支手機,也有吃藥控制病情,曾向友人地下錢莊借錢,債務壓力龐大,再加上犯案當天吃藥恍惚,纔會挺而走險決定搶銀行,當時遭移送地檢署時更低頭表示「對不起媽媽。」

▼林男被依竊盜等罪起訴。(圖/記者張曼蘋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