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廢棄物污染大埔農地 悍警爬砂石車怒吼逮環保蟑螂

大甲警方表示,黃姓犯嫌以每月5萬元價格,向張姓農民承租外埔區1處約4分地的農地,7月22日僱用10餘輛大型砂石車,將廢棄物傾倒於農田坑洞內。(大甲警分局提供/張妍溱臺中傳真)

大甲警方指出,安定派出所長黃益全見嫌拒捕,直接爬上砂石車欲破窗、成功逮人。(大甲警分局提供/張妍溱臺中傳真)

以黃姓主嫌爲首的廢土集團,假借從事園藝栽種,合法掩護非法,於外埔區一帶租用農地,僱用怪手挖坑倒建材廢物,並回填土方、掩人耳目,大甲警方日前根據線報,黃嫌召集30餘輛砂石車集結於案發處,啓動快打部隊攔查,安定派出所長黃益全見嫌拒捕,直接爬上砂石車欲破窗、成功逮人,全案依《道交法》及《廢清法》送辦。

大甲警方表示,45歲黃姓犯嫌以每月5萬元價格,向張姓農民承租外埔區1處約4分地的農地,7月22日僱用10餘輛大型砂石車,將廢棄物傾倒於農田坑洞內;7月29日再召集30餘輛砂石車在大安溪南岸堤防道路石頭公園前,欲將廢土載運至農地傾倒,目擊者報案,警方火速趕抵。

大甲警方指出,砂石車司機見大批警車疾駛而來,趕緊逃,但員警爲防止亂竄的砂石車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採取最低限度攔截圍捕,圍捕過程中,有3輛來不及逃逸的砂石車,在石頭公園前遭警方包抄攔停。

有員警說,3名砂石車司機起初躲在車上,車門上鎖拒檢,所長黃益全二話不說,一股勁爬上砂石車準備敲破車窗,司機嚇到趕緊下車接受盤查,因黃姓主嫌事後逃逸,警方仍持續追查到案。

警方當場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九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當場開罰4萬至8萬元不等;另依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開罰3000元至1萬8000元不等。環保局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規定,出租人亦須負起環境復原的狀態責任,及環保清除費用。

大甲警分局長謝建國呼籲,土地出租人切勿貪圖小利,而因小失大,土地出租前應慎選租賃對象及確認承租用途,事後不時加強巡視,善盡土地管理人責任,避免土地或廠房遭不法份子挖取土方後棄置高污染土方、廢棄建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