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輪胎大王羅結骨灰勒索 2男判3年8月定讞
曾列名臺灣十大富豪的正新輪胎創辦人羅結,2019年辭世後葬在家族墳墓,但骨灰罈卻遭人偷竊。(本報資料照片)
曾列名臺灣「十大富豪」的正新輪胎創辦人羅結,2019年辭世後葬在家族墳墓,但羅的前司機凃英倫卻和張洋銘一起盜取羅結的骨灰罈,恐嚇勒索羅的家人6000萬元未遂,最高法院依《刑法》發掘墳墓而盜取火葬之遺灰罪,將2人各判刑3年8月定讞。
凃英倫曾在羅結的公司任職18年,後來離職,他因此知悉羅結的骨灰罈安葬在家族墳墓,2023年2月8日晚上,他與張洋銘開車到墓園,用拔釘器撬開鐵窗後,從窗口攀爬進入墳墓內,2人找出羅結的骨灰罈放置位置後,再輪流破壞隔絕骨灰罈與外界的水泥牆面,盜取羅結的骨灰罈。
2人得手後,再由林姓友人(恐嚇取財未遂罪判刑7月定讞)共同勒索羅家,張指示林撥打電話向羅的家人恫稱:「我有你爸的東西」、「我要向你求財3000萬,不然我就毀掉你爸爸的東西或向報社公開」。
後來張洋銘又傳送骨灰罈照片給羅家人,提高勒索金額爲6000萬元,還恐嚇「如果不理我就丟糞池」、「那就把現金準備好,我們拿到你就可以要回你老爸了」。羅的家人因此報警,警方循線在去年2月15日逮捕張洋銘等人。
歷審斥責張、凃2人,罔顧讓亡者安息的民情風俗、家屬感念故人的追思所繫,竟恐嚇被害人以獲得鉅額款項,發掘亡者的墳墓,盜取骨灰,造成家屬於痛失親人承受無限感傷後,再次無端受到精神上的打擊,違反社會善良風俗甚鉅,各判刑3年8月。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