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圖專業戶新氧:碰瓷明星,屢賠屢戰

鋒靂 陳俊宏 鄭皓元

去年10月,北京新氧科技有限公司(SY,以下簡稱“新氧”)曾因明星排隊起訴而陷入輿論風波,案由多爲網絡侵權責任糾紛,原告方包括吳奇隆、鞠經緯、華晨宇、尤浩然、張含韻、吳謹言等多位明星。

雖然當時新氧方面第一時間迴應併發布致歉聲明,稱將與上述明星和解並堅決整改。然而天眼查信息顯示,距離該事件過去不到半年,新氧再次因網絡侵權責任糾紛、肖像權糾紛、著作權糾紛等原因被包括秦嵐、孟倩、張哲軒等數十位藝人集體起訴。

除了被明星起訴侵權,新氧近年來還不斷因虛假宣傳、涉黃內容傳播、醫療損害責任糾紛等原因被起訴,不僅如此,其還多次捲入日記短評造假、銷售違禁藥物、代運營灰產風波等。

營銷明星藝人成常態

公開資料顯示,新氧創立於2013年,是一家醫美在線查詢、預約的服務平臺,業務覆蓋國內350餘個城市和6000餘家認證醫美機構,其於2019年5月2日登錄美國納斯達克,發行價爲13.8美元,募集資金1.79億美元,成爲中國互聯網醫美海外上市第一股。

據悉,新氧自成立以來就一直通過消費明星藝人獲取相關流量,其曾多次因平臺運營公衆號文章中使用未經授權的明星照片進行醫美整形的商業推廣和宣傳引起侵權糾紛。

早在新氧上市的2019年前,其就曾因侵犯肖像權、名譽權等被多達13位明星藝人提告,而且全部爲原告勝訴,新氧科技公司被判賠和道歉,這其中包括李小璐 、黃渤、林志玲、張豐毅、鹿晗等多名知名藝人。

在2016-2017年,新氧就陸續有超50起涉及網絡侵權責任糾紛的案件,其中李小璐關於肖像權糾紛就起訴過新氧兩次,最後法院判決新氧刊登致歉聲明,並賠償233280元、142000元。

根據當年北京新氧科技有限公司和李小璐肖像權二審判決書顯示,法院查明,新氧公司在其微信公衆號上發佈文章如《整容界標杆李小璐變臉史,辣媽減齡利器全靠整》、《李小璐最棒的事情就是變成網紅臉》、《小璐姐,還說你沒整容~有圖有真相哦》等含有李小璐肖像的文章多達數十篇。最終,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北京新氧科技有限公司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2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3萬元等。

即使在新氧上市的2019年,類似起訴案件也此起彼伏。2019年7月,新氧與林志玲的肖像權糾紛曾引發熱議,彼時新氧因敗訴被判決連續三十日向原告林志玲書面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25萬元。12月,新氧被張雨綺、楊穎、趙麗穎、佟麗婭、陳紅等明星起訴侵權。

而真正暴擊新氧的相關事件還要追溯至去年。2021年9月和10月期間,新氧就連續被蔣夢婕、吳奇隆、華晨宇、鞠經緯、張哲軒等多名藝人以網絡侵權責任糾紛爲由起訴,隨後引發社會關注,新氧股價應聲暴跌。

幾日後,新氧方面被迫於微信公衆號發佈道歉聲明,成上述案件均爲針對新氧運營公衆號文章中使用明星照片引起的網絡侵權責任糾紛,公司已與相關當事人積極溝通並和解,同事積極配合北京互聯網法院的相關工作。

迴應公告還強調:“新氧進行了深刻反省,全面接受批評和指正,並且堅決整改。”

但時隔不久,做出上述和解及整改承諾的新氧董事長金星便被“打臉”。2021年年底,多位明星藝人起訴新氧被法院正式立案。特別是進入2022年,新氧的明星藝人糾紛仍在繼續。天眼查顯示,演員秦嵐於今年4月和5月期間分別以案由網絡侵權責任糾紛對新氧發起兩次起訴,演員萬綺雯、孟倩、徐鼕鼕、張哲軒、張如意、翟凌、洪欣欣等十多位藝人也於今年1月以相同案由對新氧發起訴訟。

有專業人士指出,明星作爲公衆人物,有大量劇照、宣傳圖文、生活照等公開圖片傳播於網絡,若涉及商業用途,在未經本人授權的情況下不得使用其肖像以做任何形式的宣傳,新氧擅自使用明星照片吸引流量的方式已涉嫌侵犯其肖像權及名譽權。

人民財評也曾點名新氧並指出,醫美平臺“希望通過明星照片將晦澀的醫美知識通俗易懂地傳遞,使人們理性看待醫美”的解釋,根本站不住腳。一再翻車的營銷亂象,本質是容貌焦慮所帶來的商業價值。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被“打臉”後明星藝人再次集中起訴新氧,新氧方面對外表示,不予迴應,相關內容請參照去年十月的致歉聲明。

商業糾紛風波不斷

據悉,新氧的內容主要分爲兩大塊:專業化內容(PGC)和社區用戶創作內容(UGC)。前者由平臺入駐的上萬名醫生與近4000家醫美機構分享的內容爲主;後者則是以用戶的“美麗日記”爲依託,通過用戶分享的醫美內容,對相關的醫美機構進行營銷。

由於進入門檻比較低,且醫美行業亂象叢生,“假醫生”、“假藥”、“無資質的整形機構”等事件在新氧平臺時有發生。2019年7月,新京報等媒體曾報道稱,入駐新氧App平臺的部分醫美機構,存在涉嫌銷售違禁肉毒素等藥品的行爲。

近日,上海市監管局網站公佈的一則處罰信息顯示,對上海歐萊美醫療美容醫院有限公司因在新氧平臺發佈誘導性內容(涉及藥物)、利用患者名義形象做推薦及發佈未經審查的醫療廣告被市監局罰處2萬元。

類似處罰對新氧來說已見怪不怪,上述處罰公告發布前,寧波鄞州壹加壹美容醫院有限公司在新氧平臺發佈的“除皺瘦臉”廣告涉及虛假宣傳,同時“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被查出是毒性藥品,最終被罰款6萬元;2022年1月,上海普瑞眼科醫院有限公司同樣因在新氧平臺發佈效果廣告被罰處1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6月,國家衛健委等八部門發佈《打擊非法醫療美容服務專項整治工作方案》。8月,市場監管總局發佈《醫療美容廣告執法指南(徵求意見稿)》,嚴厲打擊製造“容貌焦慮”等十大醫美亂象。10月,市場監管總局公佈《2021年度重點領域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典型案例(第三批)——醫美領域不正當競爭篇》點名新氧平臺上商家虛假宣傳、仿冒混淆、刷單炒信等行爲。

天眼查數據顯示,新氧目前共存在219條開庭公告,91條立案信息,關於網絡侵權責任糾紛被起訴28起、肖像權糾紛被起訴18起,名譽權糾紛被起訴14起等。

目前新氧股價已從上市的13.8美元/股,跌至1.550美元/股,較市值也較最高峰蒸發九成,僅剩1.64億美元。(鄭皓元陳俊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