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同婚生效 牽手38年同志情侶搶頭香結連理

德國同性婚姻1日合法化,相守38年的卡爾(左)和波多,在成爲首對成婚的同志伴侶後,開心擁吻。(美聯社)

卡爾(右)和波多登記成婚後,展示他們的結婚文件。(美聯社)

德國同性婚姻正式合法化,登記結婚的同志伴侶,可享有和異性戀夫婦同等的法定權益,包括負稅優惠,領養子女權等。新法上路後第一對成婚的同志CP卡爾(Karl)和波多(Bodo),1日在首都柏林的舍恩貝格區政府辦公室,交換誓言成爲法定伴侶。

德國的婚姻登記處星期天通常不辦公,但全國多處公家機關,爲了讓同性伴侶在新法一生效就能結爲連理,特別破例開門。德國國會在6月30日,表決通過婚姻平權法案,同性伴侶從此可享完整的婚姻權利,向來認定婚姻是一男一女組成的總理梅克爾,則是投下反對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