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將全面加快推進超標電動自行車置換淘汰工作

關於超標電動自行車的管理工作,因超標電動自行車管理問題涉及羣體廣泛,社會關注度高且目前均按照非機動車進行管理,雲南省雖出臺了相關的管理辦法,但從國家層面上沒有對電動自行車的強制報廢作具體要求。

爲防止一刀切的管理方式激化社會矛盾,不利於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維護社會大局的穩定。故按照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宣傳效果有機統一的原則,對超標電動自行車淘汰的問題採取循序漸進、確保安全爲原則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對2023年6月15日過渡期屆滿後,仍上路行駛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加大法律、政策宣傳工作力度,督促車主需儘快淘汰報廢處理。

二是目前對發現上路行駛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在無違反其他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情形下暫不強制實施暫扣、收繳。

三是對駕駛電動自行車的進行佩戴頭盔宣傳,對不予配合的將按照相關規定對車輛實施暫扣、收繳。

四是對駕駛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向行駛、酒後駕駛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爲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一直以來,德宏州公安交警部門堅持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原則,鼓勵引導電動自行車銷售等企業推出多元化、個性化的補貼,爲廣大車主提供購車抵用券、廠商補貼防盜服務(防盜定位電子標籤+盜搶險+第三者責任險)等優惠。在全州全面加快推進超標電動自行車置換淘汰工作。

消息來源: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