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抗爭經部展開修法 2MW以下光電場需距民宅一定距離
上個月嘉義大埔鄉民衆,不滿光電業者案場離住家太近,有熱反射問題,發起抗議。經濟部從善如流,將修法要求案場需距民宅一定距離。(立委王育敏提供)
嘉義大埔鄉茄苳村的光電場預定地蓋在民衆住家後方,引爆當地居民強烈抗爭。經濟部表示,正在修改《太陽光電設置景觀審定原則》,未來光電容量2MW(2000瓩)以下者,將要求從民宅處退縮「一定距離」以上,實際需離多少公尺,還在討論中。至於2MW以上案場,也會強制業者要辦說明會。
上個月大埔鄉不滿光電業者在住家旁鋪設大面積地面型光電板,造成光害與熱反射等公害,發起抗議。以當地案場預定地狀況,光電板與住家的距離只有相隔5公尺,居民相當憂心光電板增高附近溫度,還有光線折射。
經濟部表示,行政院長卓榮泰已指示有爭議、地太小者不要開發,目前正在正在修景觀審定原則,未來距離民宅,會設定得退縮一定距離,實際多少公尺還在討論。至於2MW以上案場,則會要業者得辦說明會,讓居民參與瞭解。
另外,政府目前已有一個法務、農業、內政、經濟各部會的大型案件管控平臺,針對20MW以上大的光電案場,掌握進度與協助事項。農漁民保護部分,針對漁電共生案場,已要求養魚上方蓋模組要有同意文件,可以給漁民保障。